湘国资改组[2012]5号
关于开展省属监管企业组织和业务架构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属监管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调结构、强管理、促发展”的国资监管工作要求,优化企业资源配置,提升企业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省属监管企业组织和业务架构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内容
一是公司组织架构。横向上,包括企业集团内部“三会一层”及各职能部室等组织结构;纵向上,包括企业集团设立的各子(分)公司及向下递延参控股企业、相关单位等层级结构(需详细说明公司地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股东构成等情况),并附企业组织架构图。二是公司业务架构。包括企业集团及各子(分)公司及向下递延参控股企业的业务构成、经营效益、发展规模、未来规划等,并按主业和非主业进行分类。
二、工作开展
2月20日前,省属监管企业进行自查,全面梳理企业集团、各子(分)公司及向下递延参控股企业的组织和业务架构情况,务必做到真实、准确,并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形成自查报告报送我委。3月5日前,我委将根据企业自查报告,选择对部分省属监管企业进行检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对省属监管企业组织和业务架构进行整改的要求,并加强后续的跟踪管理和督导检查。
三、有关要求
各省属监管企业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按照我委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企业集团、各子(分)公司及向下递延参控股企业的组织和业务架构情况自查及问题整改工作。2月20日前,及时将企业自查报告(附电子版)报送我委改革改组处,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一并上报。
联 系 人:高先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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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