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组〔2011〕184号
关于做好2011年省属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省属企业党委(党组):
为切实做好2011年省属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根据中央有关规定、省委《关于进一步完善促进科学发展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湘办发〔2010〕12号)、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1年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湘组〔2011〕号)和《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意见》(湘组〔2010〕8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省属企业工作实际,现将年度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大会述职述德述廉和民主测评
1、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撰写并提交工作总结和个人述职述德述廉报告。领导班子在广泛听取职工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年度工作总结,主要包括本年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目标任务、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加强基层党建、反腐倡廉及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等方面情况,其中,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形成单独的书面材料并提交大会评议。领导人员围绕本年度个人思想政治状况、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重点工作、带头创先争优活动、道德修养和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撰写个人述职述德述廉报告。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和党员领导人员述职述德述廉报告要将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党委会、董事会、经营层可以形成一个总结,也可以分别形成工作总结。工作总结、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专题报告和个人述职述德述廉报告应提前3天印发给参会人员。
2、召开述职和民主测评会议。会议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主持,企业正职领导人员进行大会口头述职述德述廉;根据实际情况,其他领导人员可以进行大会口头述职述德述廉,也可以在同一会议上书面述职述德述廉。
3、参会人员填写《省属企业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省属企业领导人员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表》、《新选拔任用干部民主评议表》(样式附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表》和《新选拔任用干部民主评议表》分A票和B票,A票由省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填写,B票由其他人员填写。新选拔任用干部民主评议对象,为2011年度新选拔任用的企业中层正副职级领导人员。
二、严格评定考核等次
省属企业领导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省管及委管领导人员评定优秀等次的名额,一般分别掌握在本企业省管及委管领导人员总人数的15%以内。评为优秀等次的,其民主测评优秀票应达到三分之二以上,不称职票在5%以下;正职领导人员评为优秀等次的,其优秀票应达到85%以上。对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不称职的,应评为不称职等次。对基本称职票超过50%,或不称职票未超过三分之一、但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合计超过40%的,应当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企业领导人员年内对重大决策失误或者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受到监管部门通报批评的,不得评为“优秀”和“称职”等次。
企业领导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其年度考核按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人事厅《关于执行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实施办法》(湘纪发〔2004〕5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充分运用考核和评议结果
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党委及相关部门加强对考核测评结果的综合分析。把考核结果与历年考核、平时了解的情况,以及巡视、审计、专项考核的情况结合起来分析,形成综合考核评价意见。年度考核评价意见作为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教育培训、奖惩和调整绩效年薪的重要依据。企业领导人员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的,绩效年薪分别按上级主管部门核定数额的105%、100%、90%发放;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不称职”的,取消全部年度绩效薪酬。
坚持考核测评结果反馈通报制度。对年度考核测评情况和考核结果,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党委及相关部门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反馈。对总体评价好、表现突出的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予以表扬鼓励。对在年度考核中反映不好、经核实确实存在问题的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将在指出问题的基础上督促整改,必要时进行组织调整。对通过年度考核发现存在明显不足的领导人员,由上级组织部门或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找其诫勉谈话。对各企业年度考核综合情况,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党委及相关部门将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结束后,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党委及相关部门及时反馈“一报告两评议”结果和职工群众的意见建议。对民主评议“满意度”明显偏低、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经组织考核认定后,按照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督促整改。对民主评议“满意度”明显偏低、职工群众意见集中的新提拔任用干部,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要对其选拔任用情况作出说明,并进行相应的教育和处理。
四、积极组织实施
1、考核对象和范围。年度考核对象为省委、省委委托省委组织部及省国资委党委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未正常经营或正改制重组和关闭破产的企业不列入考核)。年度内请假累计超过半年的领导人员,不参加本次年度考核。
2、考核时间。年度考核工作从2011年12月开始,到2012年2月底基本结束。各企业要结合年终各项工作安排,切实制定工作方案,及时与省委组织部干部五处、省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沟通衔接。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及相关部门届时派人到各企业参加年度考核测评会议,具体指导考核工作。
3、上报材料。各企业应于2012年2月底前,将省属企业领导人员年度考核有关材料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送省委组织部干部五处和省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包括:党委(党组)关于年度考核结果评定的请示、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省属企业领导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领导班子工作总结、领导人员述职报告以及年度考核工作总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一报告两评议”有关材料和统计表格报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及省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包括:本企业正职领导人员个人述职报告、本企业2011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总结报告、本企业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工作情况报告、2011年度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情况汇总表。所有材料按一式2份报送,16开纸正反两面印制,并附电子文档。
附件:
1.省属企业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
2.省属企业领导人员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
3.湖南省省属企业领导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4.省属企业领导班子、领导人员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
5.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表;
6.新选拔任用干部民主评议表;
7.省属企业2011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情况汇总表。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中共湖南省国资委委员会
201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