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国资法规〔2012〕17号
关于推荐“入世十年”湖南省知识产权事业最具影响力人物和事件的通知
各省属监管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入世十年”湖南省知识产权事业最具影响力人物和事件评选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省知识产权协调领导小组定于2012年“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以“入世十年”(中国加入WTO组织)为主题的知识产权“双十”(最具影响力10位人物、最具影响力10件大事)评选活动。为认真做好我省省属监管企业参加评选活动的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内容
(一)最具影响力知识产权10位人物
1、评选范围:2001年至2011年期间,省属监管企业中在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政策的制定、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学术和理论研究等领域对知识产权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显著影响和较强示范激励作用的代表性人物。
2、评选条件:
(1)为省属监管企业负责人或企业知识产权部门管理人员、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人员、高等院校及研究机构专家学者和发明人(设计人)、著作权人等。
(2)积极投身湖南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做出了突出贡献。
(3)在各自行业、战线或专业领域,对推进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起到了领军示范作用,得到了知识产权界及社会普遍认同,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道德素养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
(二)最具影响力知识产权10件大事
1、评选范围:2001年至2011年期间,在知识产权法规建设和政策制定、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以及在推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事业发展进程中,发挥过重要作用的成果和事件。
2、评选条件:
(1)对湖南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对湖南经济社会或某一领域发展具有开创性、变革性、标志性作用或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知识产权事件;
(2)在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知识产权法规建设和政策制定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重要成果及重大事件;
(3)通过创新性工作带动某个领域知识产权意识和能力的提升、并对社会产生重要影响或对知识产权文化的传播发挥重大影响力的事件;
(4) 对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并购项目、重点引进项目、重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重大争议解决等,以及其他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与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相关的经济、文化事件。
二、评选程序
(一)自评自荐阶段(2月8日—2月24日)
企业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填报推荐材料并以书面及电子版形式报送省国资委政策研究与法规处(表格可从省国资委门户网站下载)。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月24日(星期五)。
(二)审核推荐阶段(2月25日—3月14日)
推荐材料经收集、汇总后,由省国资委政策研究与法规处根据推荐材料,择优评选出拟推荐参评的人物和事件,并组织人员前往企业了解核实相关情况,确定拟推荐的候选人物和事件,经省国资委审定后,报送省知识产权协会。
(三)审查评议阶段(3月15日—3月30日)
推荐材料经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审查后,由组委会审定候选内容,并通过省知识产权局、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局(版权局)等政府网站及有关新闻网站公示7天,进行社会公示评议。
(四)评委会评审阶段(4月上旬)
由相关部门领导、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根据推荐材料、参考社会公示评议情况进行集中评审,确定“入世十年”湖南省最具影响力10件大事和10位人物。
(五)公布评选结果阶段(4·26期间)
活动主办方通过新闻发布会公布评选结果,颁发证书,并在省内主要媒体进行宣传。
三、有关要求
(一)推荐材料的具体要求:1、推荐材料一式三份。推荐最具影响力人物应附近期彩色2寸免冠照片3张(2张贴表格,1张在背面写上姓名附送);2、推荐的重大事件或人物需提供有关事件、人物的重要宣传报道材料、获奖情况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供评选参考;3、推荐人物、事件的事迹材料控制在1000字以内,要求实事求是、突出特色、言简意赅,注意运用典型事例、数据和对比分析加以说明,尽量减少一般性议论,力戒大话、空话、套话。
(二)各企业要切实加强活动的组织协调,严格审核申报人物和事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切实提高推荐组织工作水平和推荐质量,确保推荐工作圆满完成。
(三)各企业要把知识产权“双十”评选活动作为宣传知识产权的平台和推动知识产权工作的载体,加强对知识产权评选活动意义、推荐事件及人物影响和作用等的宣传力度,增强评选活动的社会影响和效应。
联系人:屈春林 乔 玮
联系电话:0731-82211416 82211419(传真)
电子信箱:407477246@qq.com
通讯地址:长沙市五一大道351号省政府二院二办公楼430
邮 编:410011
附件:1、“入世十年”湖南省十大最具影响力知识产权人物推荐表
2、“入世十年”湖南省十大最具影响力知识产权大事推荐表
二○一二年二月十一日